美國投資移民條件
美國投資移民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方案 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的簡稱,是美國國會在1990年為了刺激美國經濟,通過提供美國永久居住權的方式吸引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創造工作機會,並於1992年及1993年間對有關法案進行了修改,現時EB-5的全球簽證配額為每年10,000個。
申請條件
- 投資移民項目類型及金額投入、創造的就業崗位人數:
- 申請人需年满16歲;
- 提供投資款項的資金來源證明;
- 投資者在過去無犯罪紀錄或重大疾病;
可攜帶家庭成員
居住要求
美國移民所需文件
申請文件
- 2 張彩色照片
- 護照 (全本複印)
- 中國身分證 (正反面複印本)
- 中國戶口簿 (全本複印)
- 出生證明書
- 結婚證書 (或離婚證書)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書
- 工作證明及工作收入證明 (如工資單及銀行入賬紀錄)
- 無犯罪紀錄 (I-526 獲批後)
- 匯款憑證
- 資金來源之證明
- ⑴房產證
- ⑵房產購入及賣出證明文件
- ⑴房產證
- ⑵房產購入證明文件
- ⑶房產評估文件
- ⑷貸款合同
- ⑸放款的銀行紀錄
- ⑴過往的工資單
- ⑵開銷憑據
- ⑶最近 5 年的報稅紀錄
- ⑴贈與合同
- ⑵贈與人的財務背景資料 (如報稅單及工資證明等)
- ⑶書面證明 (贈送理由)
- ⑴遺囑
- ⑵死亡證
- ⑶過世者的財務背景
- ⑷法院文件
- ⑸銀行證明
- ⑴貸款合同
- ⑵償還貸款保證
- ⑴入股資金的合法證明文件
美國投資移民申請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