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月十七日,新浪財經內的一篇報導,作者羅琦提出四個投資移民的四大“陷阱”如下:
陷阱一:拿到香港特區政府同意批文前要求交錢
在前文所述投資移民兩大步驟中常有一些打“擦邊球”的情況,拿到政府申請前,中介人士要求投資移民客把錢先放在香港投資,以1000萬港元資產很難移動到香港為藉口,要求客戶先把錢準備好,放在資產管理公司的一些短期理財產品內。實際上,在拿到正式文件前,投資客完全不需要將任何資產投資在香港,一切投資資產是在客戶拿到政府頒發的同意投資移民的批文後才開始算時間,所以投資者需要特別留意。
陷阱二:投資1000萬港元後即刻返現
在拿到香港特區政府的批文後,投資移民客的資產才需要正式進入。
以此次的假債券案為例,偽造假債券的老千以德金資源集團執行董事繆泰來的名義,通過香港與內地的投資移民中介公司對外散佈消息稱,有大量可轉股債券可以按照5到6折的價格低價賣給投資移民客作為投資移民的工具,投資移民客在支付了1000萬港元之後,將獲得面值1000萬港元的公司可轉股債券,之後再通過其他渠道返現給投資移民的客戶400萬至500萬港元。在這種大差價的利益驅使下,有不少想貪便宜的投資客會乖乖上套。
陷阱三:無牌中介騙錢害人
“能管理1000萬投資移民資產的必須是香港持有香港證監會牌照的正規資產管理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投資者應該盡量選擇大品牌、信譽度較高的公司。”香港投資移民中介智易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說。
而德金資源方面稱,有幾名投資移民客之所以急著贖回債券,是因為當時辦理投資移民的中介公司倒閉,擔憂血本無歸。但實際上,投資客如果購買的是合法產品,所有條款都會在合同上標明,而且投資者與產品供應商直接簽約的,即便中介倒閉了,也不需要擔心自己買到的合法產品出現問題。
陷阱四:投資垃圾債券渾然不知
即便投資者找到了可靠的資產管理公司,也不要覺得就可以高枕無憂,騙局無處不在。由於評級較差的公司為了把債券、股票銷售出去,會給予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顧問優厚的銷售獎勵,所以有投資顧問努力推銷時,投資者應謹慎以對,保守型投資者則可以選擇評級較高的公司。
作者:羅琦 資料來源:2014年04月17日07:27 第一財經日報 我有話說
以上的四大陷阱,說明了在選擇投資移民公司前,該公司的信譽、歷史、顧問經驗、成功案例,及合法註冊的投資移民中介是十分重要的。而投資者亦都需要小心查証和分析不同移民公司的可靠性。不要為了小便宜而誤墜陷阱。